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凡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上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 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5. 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6.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7. 有至少两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 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 硕士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已经以第一(或除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上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A4纸正反打印);
2.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申请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历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后复印,具体申请操作见:https://www.chsi.com.cn/xlcx/brcxff.jsp;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看学位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位验证报告,具体申请操作方法见:https://www.chsi.com.cn/xlcx/brcxff.jsp;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下载打印学籍认证报告;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硕士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公章或申请人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6. 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原件(下载地址见《上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 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下载地址见《上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9.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0. 证明本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1. 科研成果(含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注:纸质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里的11项准备(每一项内容装订后,请标明顺序,按照顺序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背面请注明报考号、姓名、导师姓名和报考学院,牛皮袋封面请列出11项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请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所有报考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按照《上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报名表、上传电子版材料、寄(送)纸质版材料。申请材料收到截止日期以《上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我院未收到材料或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考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资格审核小组按报考导师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人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进行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结果,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
3.综合考核的内容和方式如下: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至少5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申请专业所在学科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不低于60%。
综合考核采取线下面试或网络面试形式,包括英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综合能力200分四个部分,满分为500分。综合考核专家组将对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多元评价,并给出书面评价成绩。
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在同一学科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1)专业基础 2)专业综合 3)英语 4)综合能力 降序排列。综合考核最终成绩低于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平行综合考核专家组面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
通过综合考核的申请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上级部门审核。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相关通知。
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