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响应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上海大学依托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科优势,于2023年经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立我国首个“城市更新”交叉学科,并依托上海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有组织科研创新、设计实践落地及影响力传播等工作。作为“城市更新”交叉学科博士与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单位,研究院深度整合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等相关领域优质资源,构建形成“城市文化与可持续更新设计”“城市更新运营与数字化治理”“城市更新政策与投融资”三大核心研究方向,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城市更新学术高地与人才培育基地。
“城市更新”交叉学科依托多层次、高水平的科研与实践载体,为学科发展与成果转化提供坚实保障。核心支撑平台包括:上海城市更新与人工智能国际联合实验室、城市更新期刊、城市更新通论讲坛、联合国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联合学术智库、城市体检与更新实践中心、地方学研究中心等。凭借强大的平台优势,学科已成功承担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为国家及地方城市更新政策制定、实践推进等提供理论支撑与技术支持。
城市更新交叉学科聚焦城市更新全过程,紧密围绕政策制定、设计优化、运营管理与治理提升等关键环节,构建起一套完整且系统的研究与实践体系。该学科深度融合多学科知识,涉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等多元领域,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紧密结合,搭建起一个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的高层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平台。诚挚欢迎有志于投身城市更新事业,在上述领域深耕钻研的研究人员踊跃报考相关研究方向。
上海大学上海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细则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上海大学2026年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 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6. 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的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7. 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已经以第一(或除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10. 有至少两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1.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顺利完成博士阶段学习科研任务。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及缴费
具体报名时间及缴费情况请以后续研究生院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必须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同报名时间,未在报名截止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缴费。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2.报考材料上传及邮寄
请考生务必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材料递交,将报考材料整理完毕,在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到上海大学上海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上海市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延长校区南大楼二楼,上海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李老师收,021-56981251)。电子版需内容清晰,按照A4纸张正常大小,扫描成PDF版本在报名系统上传;纸质材料需按照要求顺序整理好,邮寄到上海大学上海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研究院未收到材料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考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报考材料如下:
(1)《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A4纸正反打印);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
①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历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后复印,具体申请操作见https://www.chsi.com.cn/wssq;
②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查询学位,并截图打印,如不成功须申请中文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后打印,具体申请操作见http://www.cdgdc.edu.cn/cn/;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下载打印学籍认证报告;
④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6)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原件(具体格式可至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A4纸打印);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外文证明件需附中文翻译件);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研究计划书(可至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0)证明本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1)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注:纸质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里的11项准备(每一项内容装订后,请标明顺序,按照顺序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袋背面请注明报考号、姓名、导师姓名和报考单位,牛皮袋封面请列出11项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请在截止时间递交所有报考材料(电子/纸质)。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三、考核和录取
1.研究院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根据材料审核评议结果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同时发放通知书到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预留的邮箱地址,通知相关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2.本学科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申请-考核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其中外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成绩满分为200分。申请-考核总成绩=外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3.综合考核面试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态度、相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
4.研究院根据本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及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申请-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总成绩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上海市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延长校区南大楼二楼,上海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邮编:200072,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1-56981251。
不提供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