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三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以及都市社会管理、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两个目录外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点。上海大学社会学专业是全国四个社会学国家重点学科之一,教育部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上海市优势重点学科、085一流学科、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上海市高峰学科,建有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和中国城市新移民问题研究中心、上海高校社会学E-研究院、上海高校智库基层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暨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李友梅工作室、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等市级重点研究平台,拥有国际应用系统研究院(IIASA)世界人口组在亚洲区域的研究机构亚洲人口与可持发展研究元中心的总部亚洲人口研究中心,办有大陆高校知名学术刊物《社会》,专业英文期刊《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CJS)、SSCI一区期刊《Chinese Sociological Review》(CSR)。学科点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理论社会学、应用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含“城市更新”交叉学科方向,与上海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共同管理并联合培养,同时有机会推荐赴国际组织实习和参与重大城市更新项目)、社会工作等。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中青年学者为核心的教师队伍,他们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广阔的国际视野,并且在年龄、职称和学术背景上形成了合理的结构。目前,学院有专任教师60人,外籍3人(短聘),教授22人,副教授23人,讲师15人。其中24人拥有海外博士学位,45岁以下占53%,现有国家级人才8人,省部级人才11人等。近五年以来,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重大项目10余项,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上海市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6项。
上海大学社会学学科同国外知名社会学学术机构建立了广泛而深远的科研合作、人才交流和学生培养交换关系,为本专业学生的海外深造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上海大学社会学学科还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建立了70多个调查研究和实习基地,为学生进行田野调查和实习提供方便;并建有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拥有10余项大型专题调查数据供学生使用。除上海大学和国家层面的各种奖学金以外,上海大学社会学学科还通过学科奖学金、专项资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一心向学、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研究生专心读书、深入田野开展研究,并积极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2026年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申请-考核制”。为规范社会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的相关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出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特制定 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办法。
一、 制定原则及其组织管理
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 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办法。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负责组织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对通过材料审核评议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小组可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组织,至少由本学科 5 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能力强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不低于60%。
二、“申请- 考核制”选拔标准:
1. 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人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包括专业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申请人,报名时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现役军人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4. 健康状况符合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
1. 接收申请:
(1)申请人需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具体申报时间和流程遵照上海大学当年的要求(上海大学 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需按研究生院要求的截止时间将申请材料寄到指定地址。
(3)申请材料提交明细如下:
1)《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A4纸正反打印);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
①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历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后复印,具体申请操作方法见:https://www.chsi.com.cn/xlcx/brcxff.jsp;
②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看学位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位验证报告,具体申请操作方法见:https://www.chsi.com.cn/xlcx/brcxff.jsp;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下载打印学籍认证报告;
④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
6)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原件(具体格式可从学校招生网上下载,用A4 纸打印);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具体格式可从学校招生网下载);(包括申请人拟从事研究的主题、该主题在本学科领域中的重要意义、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0)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著、科技奖励、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证明等)复印件;
11)突显本人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2) 申请人的学术简历;
注:纸质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里的12项准备(每一项内容装订后,请标明顺序,按照顺序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背面请注明报考号、姓名、导师姓名和报考学院,牛皮袋封面请列出12项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请在规定时间递交所有报考材料(电子/纸质)。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 资格初审:
(1)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初审;
(2)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报考者的报名材料第一部分;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成立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先由报考导师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采取打分排名,推荐差额复试;再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材料审核评议小组的老师在导师审核评议的基础上最终审定通过材料初审学生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考核打分,在学院官网公示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材料审 核结果排名确立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4)材料审核评议小组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至少由本学科 5 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能力强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不低于 60%。
3. 学科复核:
(1)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成立各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的科学素养和专业能力等进行全面复核考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2)以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统一的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照理论社会学、应用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社会工作七大方向进行,由社会学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将在社会学院网站公布。专业知识考查包括基础理论和方法、专业理论和方法两部分,由综合考核组成员命题。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理论和方法 100 分;专业理论和方法 100 分。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3)以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由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口语面试。招生专家组由本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素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协作精神和外语口语能力等;具体时间将在社会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总分 300 分,由各二级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专家组由本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正高职称的不少于 60%,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素养、专业基础、英语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协作精神等。具体时间将在社会学院网站公布。
综合能力面试:外语能力 100 分、综合能力 100 分及专业基础 100 分。外语成绩由负责外语面试的教师评审以百分制打分;综合能力成绩由专家组成员以百分制打分后取其平均分;专业基础成绩由报考导师以百分制打分;60 分及格。
(4)最终录取
由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考核结果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成绩排名公示。 考核总分低于60%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单科分数低于单科总分60%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照导师招生名额录取,同一导师内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分相同者拟录取面试环节中笔试成绩分值高的学生;如学生报考的意向导师无法接收,可结合报考本学院考生信息与复试情况,以及其他导师实际情况进行双向互选。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学生,人事档案必须按要求及时转入上海大学,否则不予录取;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需要在面试前出具纸质版的经由所在单位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培养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社会学院2号楼119办公室 (顺丰快递)
邮编:200444
联系电话:021-66134142
联系人:李奕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