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球学旨在以综合性、多学科与跨文化的视角,探索和理解人类社会全球化进程及其影响,研究诸如环境恶化、粮食安全、流行疾病、毒品走私、人口迁徙、身份认同、和平与冲突、全球贸易与经济联系,乃至人类精神归属等全球性或跨国性问题。通过经济、社会、历史、环境、文化、生物、政治及其他视角来分析全球现象,“全球学”试图推动世界上不同文化与文明间的相互理解,培育全球意识,消除人类因地理、文化、语言与政治的差异而产生的隔阂。
上海大学全球问题研究院聚焦近代尤其是二战以来发展中国家在西方话语影响下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变迁,以及“传统”与“现代”/“西化”之间的张力;以中国经验作为一种“方法”,探索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道路。上大全球问题研究院是国际全球学高校联盟的创始成员,与来自美国、英国、德国、丹麦、匈牙利、奥地利、波兰、澳大利亚、日本、印度等国家40余所高校的全球学教学与研究机构建立有密切的学术联系,同时还与美国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奥法利全球与国际事务研究中心、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大学、马尔马拉大学、阿根廷国家科技委员会、乌拉圭拉美社会经济研究中心、秘鲁天主教大学等有着直接的学术合作关系。
欢迎来自世界史、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外语等领域的优秀硕士生报考。本研究领域将授予“历史学”学位。
全球学2021年博士招生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申请条件
凡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了满足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已经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以外的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五年以内)。
3.良好的外语基础。语种为英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波斯语、俄语、法语等。
为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我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须根据学校和学院要求提交证明其基础知识,学习和研究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的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学校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负责组织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对通过材料审核评议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小组按照一级学科组织,至少由本学科5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能力强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不低于60%。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者须按照上海大学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A4纸正反打印);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
①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历信息并下载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须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后复印,具体申请操作见:(https://www.chsi.com.cn/wssq/);
②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查询学位,并截图打印,如不成功须申请中文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后打印,具体申请操作见:http://www.cdgdc.edu.cn/cn/;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下载打印学籍认证报告;
④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成绩单;
(6)至少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原件(点击下载:上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研究计划书(点击下载:上海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0)证明本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1)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五、考核和录取程序
1.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学院按一级学科进行审核,并根据材料审核评议结果确定并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2.综合考核采取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从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3、申请-考核成绩总分500分,初审材料占200分(标准分/科研分各100分),综合考核面试占300分(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100分)。录取时,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一级学科方向录取,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申请-考核最终成绩低于总成绩60%者不予录取。
4.学院须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考核细则、招生名额等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部门审核。
6.如有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优先按一级学科递补。一级学科考生录满有名额空余,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再行分配递补。
六、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院按规定将“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院系工作细则、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2.监督和申诉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上海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 话:021-66133632;
电子信箱: wenxueyuan126@126.com
收件人:周薇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文学院104办公室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