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30400 美术学 (上海美术学院)
  上海大学美术学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在一级学科下招生及培养,是上海市首批设立的教育高地,在2017年教育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等级A-(并列全国第五)。
  本学位点下设“美术学本体研究”“当代美术创作研究”和“城市公共艺术创作研究”三个研究方向。本学位点共有专任教师115人,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41人、讲师3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历的导师39人。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学科骨干成员长期从事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学术力量雄厚,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本学科学术梯队完整,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条件良好,目前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并与国内外专家、学者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和合作关系。本学科依托上海地域、社会、经济、文化特点,旨在培养能够传承海派美术历史文脉,关注国内外社会及文化发展方向的专业美术理论研究或实践研究人才。本学科注重培养掌握美术学科专业知识体系、基础理论以及实践方法,了解美术理论前沿发展状况或创作实践发展特点,具备理论研究或实践研究及创作能力,具有独立的学术研究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服务于国家以及上海地区经济建设、艺术发展需要,适应美术学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学制:3 年
  研究方向:
  一、美术学本体研究
  立足近现代上海作为中西方的交流中心,以趋时务新的视野,研究在美术史论和美术创作领域的传承、发展和创新的问题。通过对近现代相关史料文献系统梳理和挖掘,建立美术创作的语言、方法和形式的理论创作体系。
  01. 美术史论
  02. 绘画技法材料研究
  二、当代美术创作研究
  以东方审美、民族价值观为基石和服务城市发展为动力的都市美术当代创作与研究,在先进文化观念引领下艺术形式当代性的探索;建立与西方当代艺术的对话机制,加强交流与传播。
  03. 中国画
  04. 油画
  05. 雕塑
  06. 版画、摄影
  07. 书法篆刻
  三、城市公共艺术创作研究
  基于“地方重塑”公共艺术的宗旨,在城市公共空间中,传承城市文脉、彰显城市个性;以人文关怀的方式,提升城市品质;以艺术的语言和方式,缓解矛盾,解决公共艺术相关问题。
  08. 公共艺术
  指导教师:
  陈平教授、郭亮教授、姜建忠教授、蒋铁骊教授、金江波教授、李超教授、李敏教授、刘建华教授、罗宏才教授、罗小平教授、潘力教授、浦捷教授、孙海垠教授、汪大伟教授、王建国教授、夏阳教授、肖素红教授、徐龙宝教授、杨剑平教授、章德明教授、张长虹教授、张海平教授、周国斌教授等多名教授、特聘教授、副教授及博士讲师。
  考试科目: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  203日语
  3. 627美术理论(01、08方向)
     629油画修复基础(02方向)
     628造型基础(一)(03-06方向)
     630书法篆刻理论(07方向)
  4. 860专业基础(中国画)(03方向)
     501专业基础(油画)(04方向)
     502专业基础(雕塑)(05方向)
     861专业基础(版画、摄影)(06方向)
     862书法临摹与创作(07方向)
     859中外美术史(01、08方向)
     863专业基础(绘画技法材料研究)(02方向)
  复试科目:
  a.专业考试科目
  01、08方向:专业写作
  02-06方向:专业创作
  07方向:文字学基础和篆刻创作
  b.专业面试
  c.外语面试(英语或日语)
  备注:
  1、本年度实际招生导师以复试现场公布的招生方向与导师名单为准。
  2、以上方向均在上海美术学院培养。
  3、初试报考专业科目为“627美术理论”“859中外美术史”(01、08方向)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的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报考其他初试专业科目(02-07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必须到上海大学现场确认和考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在“专业面试”现场应展示个人具有代表性的发表论文、创作作品集、毕业论文或奖状复印件等材料。
  5、专业报考咨询热线(工作日8:00-11:00, 13:00-16:00):(021)565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