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600 美术与书法 (上海美术学院)
  上海大学美术学专业是2006年国家批准的上海市第一个美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上海市首批设立的教育高地,2011年国家批准为一级学科博士点,2023年对应调整为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博士点。
  学术带头人及学科骨干成员长期从事本领域的基础前沿研究和创作实践,学术力量雄厚,在我国美术教育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多年来,本学科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科研和创作项目,出版大量学术专著与译著,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逾百篇,获得国家级成果奖近三十项,省部级奖七十余项。本学科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的艺术院校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往。本学科依托上海大学综合学科优势,基于海派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在基础研究、应用、前沿研究和创作实践等方面,逐步奠定国际性、开放性、在地性的发展格局,建构“国际都市艺术中国坐标”,形成本学科特色方向。
  本学位点紧密围绕学院“为人民、为艺术、为生活、为城市”的办学理念,结合国家文化发展需求,对标国家艺术教育发展和重大项目,坚持理论与创作并重,致力于培养在“海派美术传承与创新”、“国家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公共艺术与社会美育实践”和“书法艺术传承与创新”方面具有高层次创作实践能力和专业理论知识的创新型人才。
  学制:3 年
  研究方向:
  01. 中国画
  02. 油画
  03. 版画、摄影
  04. 壁画、岩彩画
  05. 雕塑
  06. 书法篆刻
  07. 艺术管理
  指导教师:
  白璎、陈红梅、蒋进军、蒋铁骊、蒋英、李超、潘文艳、孙海垠、苏金成、唐楷之、吴鹏、夏阳、肖敏、翟庆喜等教授,以及多位副教授和部分博士讲师。
  考试科目: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4英语二  203日语
  3. 712美术造型基础(01、02、03、04、05方向)
     630书法篆刻理论(06方向)
     641艺术理论(07方向)
  4. 911美术专业基础(绘画)(01、02、03、04方向)
     912美术专业基础(雕塑)(05方向)
     913书法临摹与创作(06方向)
     859中外美术史(07方向)
  复试科目:
  a.专业综合
  b.专业面试
  c.外语面试(英语 或 日语)
  备注:
  1、报考研究方向为07艺术管理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的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报考01-06研究方向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到上海大学考试。
  2、报考咨询热线(工作日8:00-11:00, 13:00-16:00):(021)56510906。